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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03-03 19:36】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2014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通告》转发你们,并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报名程序: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3月5日9:00至3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注意事项:
       1、由于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与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间隔时间较短,请考生务必提前按照要求准备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证件等,以免贻误。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样式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样式附后)。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样式附后)。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样式附后)。
       2、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定州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其他报考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三、学校具体工作安排
       1、报名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后,将下列材料交至各学院,由学院汇总并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各学院将考生材料按《汇总表》排序后交至就业工作处。
      (1)《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
      (2)《中共党员证明》(按照文件所附样式表填写,时间统一填写为3月21日)
      2、各学院接此通知后,务于2014年3月19日—3月21日将上述材料送就业工作处就业管理科。
      3、就业工作处将材料汇总,送校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盖章并返回学院,由考生个人保存,面试资格复审时交至相关部门。
      4、本次联考内容包括了《2014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河北省2014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河北省2014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毕业生。
      5、选调生与省市县乡公务员职位不可同时兼报,但报考选调生可以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为选调生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可选聘为大学生“村官”。
四、组织领导
        选调生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就业工作处负责组织协调,就业工作处与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宣传动员、审核汇总等项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调生推荐人选的质量,坚决杜绝和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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